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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10-23 】

西交城〔2018〕101号

关于进行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部)、中兴学院及各班级: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将于第9周至第10周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

1.日常教学秩序检查,包括:教师授课质量检查,教风、学风状况检查,教学设备运行情况;

2.学生学习效果和学习状况;

3.大学英语分级教学的开展情况;

4.督导专家听课所提意见的改进落实情况;

5.对学业预警学生的教育跟进情况。

二、检查方法与要求

1.教师授课质量检查的主要方式是学生网上评教。评教对象为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评教者是各年级全体学生。学生评教开网时间:第9周。同时,各系(部)也要安排主任、专家和教师同行之间的听课检查,及时召开师生座谈会,总结教学工作中的得与失。

2.教风检查工作由各系(部)自查和教学中心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检查教师的授课情况,如教学内容、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检查教师执行教学计划的情况,如作业(包含实验报告)布置及批阅情况、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等;检查督导组听课反馈问题的改进情况。

3.各系及相关部门围绕英语分级教学的实施,查找教学各环节和日常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配套措施,明确目标和责任,以英语分级教学为突破口,带动教风学风的转变。

3.条保部负责检查教学条件、教学设备运行情况,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4.学生服务中心负责检查和汇报学风情况。

5.各系自查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通知书发放及回执情况、预警学生的教育跟进情况。

三、检查信息的反馈

1.学院将于第11周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汇报会,院领导听取各单位检查情况汇报。

2.各单位应于第10周周五前(11月9日)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总结(含相关统计数据)报送教学服务中心,教学服务中心汇总出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四、组织领导

本次教学检查在主管院领导直接领导下,由教学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2018年10月22日

抄送: 院领导。

党政服务中心2018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