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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9-16 】

各系(教学部)、中心(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及《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教体办〔2021〕2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中秋节放假安排

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正常上班。9月21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9月19日(星期日)、9月20日(星期一)放假调休。9月22日(星期三)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原安排在9月20日(星期一)的课程调整到9月18日(星期六)上。

二、国庆节放假安排

因疫情防控,今年国庆节10月1日休假一天,剩余两天法定假在寒假中补。其他时间按校历执行,工作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周末(星期六、日)正常休息。

教学服务中心、各系(教学部)务必将以上调课安排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和学生,不得出现教学事故。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在校园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教职工和学生“非必要不外出”,因故要外出者,教工方面各单位要做好登记报备,做到路线可循,健康码每日以各部门为单位上报,各单位专人负责统计备查本单位健康监测工作。学院副主任以上领导如果要外出,由各单位统计后直接报送党政服务中心报备。学生方面应以班级为单位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做到路线可循,健康码每日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对留校学生实行出入校园审批制度和体温检测制度,执行晨午晩检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和特殊突发事件“2小时报告”制度,全力做好维护校园稳定安全工作。

(二)中秋国庆假期非必要不离市,不提倡聚集和聚会,特别是避免大规模聚集,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保卫部要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对进校园人员一律要扫码测温,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校园;加强外出人员管控,做好身份识别认证,符合条件方可放行。

(四)切实做好学院公共区域疫情防控常态化消杀工作。学院全面改善校园环境卫生,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清洁整治行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清除各类病霉生物孳生环境。对校园环境,尤其是教室、食堂、宿舍、垃圾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毒杀菌,并做好详实的消杀记录。

四、放假前后,学生服务中心及各系要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注意外出安全并做好假期校园安全值班工作。在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严禁使用违章电器,杜绝安全隐患。图书馆在放假期间安排好开馆服务。

五、国庆节后学院作息时间不变。

六、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务必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