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坚持立德树人、以体育人、培根铸魂的主导思想,树立“健康第一”的终身体育意识,培养学生顽强拼搏、团结协作的优良作风,传承中华体育精神,丰富城院体育文化内涵,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师生健康水平,增进友谊、促进交流。
二、主办单位: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体育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体育教学部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学生服务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学生会
三、竞赛日期
2023年4月21日全天、4月22日上午。
四、竞赛地点
田径项目比赛在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田径场
趣味个人项目及部分团体项目预赛在西篮球场地、团体项目决赛在足球场
五、参加单位
电气与信息工程系(含中兴)、计算机系、机械工程系、经济系、管理系、艺术系、护理系、传播系、外语系、土木建筑工程系(包含专升本)
六、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男子组(11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7.26kg)。
2.女子组(10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kg)。
(二)团体项目
1.20人×100米男女混合穿梭接力
2.第九套广播体操比赛
(三)趣味项目
1. 个人项目:
(1)九宫格投掷。器材(沙包)
(2)一分钟踢毽子。器材(毽子)
(3)一分钟跳绳。器材(跳绳)要求二摇
(4)障碍赛
竞赛规则:两人一组背夹篮球至篮球场半场,两人传球接力上篮。计时一分钟记录上篮次数。
(5)赶鸭子
竞赛规则:标志物若干,篮球贴地S型滚动至半场位置,运球投篮,进球后运球折返回起跑线,计时一分钟进球次数。
2、 团体项目:
(1)同舟共济,十人九足
比赛人数:每队10人,5男5女。
竞赛器材:红绳。
竞赛场地:田径场赛道,距离30米。
竞赛规则:每个队伍十人,相邻两人的脚绑在一起向前行驶。中途绳子断裂或挣开的。原地绑好再接着前行,否则成绩无效。直到终点用时最少的队伍获胜。途中不得干扰邻队的比赛,如若干扰直接取消资格。
(2) 拔河
比赛人数:每队16人,10男、6女。
(3) 跳大绳
比赛人数:每队10人,5男、5女。
七、参赛办法
(一)报名资格:
凡本校在籍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通过各系选拔报名比赛。
(二)报名人数:
1. 各单位应报领队1人,教练1人,工作人员1人;
2. 田径项目各单项限报运动员7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
3. 接力项目每单位限报1队(以上交报名单为准);
4. 20人×100米混合穿梭接力项目每单位限报1队(每队限报女10人、男10人);
5. 第九套广播体操比赛每单位报1队。(各系参赛人数根据系总人数按比例确定,另行通知)
6. 趣味比赛1至5项,每队所报人数按项目人数要求,队数不限;同项目每队所报参赛人员不得重复(可兼报其他趣味项目及拔河);
7. 趣味比赛同舟共济、拔河、跳大绳,每队所报人数按项目人数要求,各单位限报1队。
(三)报名时间:
各单位田径比赛电子报名单(Excel电子表格)于2023年3月24日前发送至邮箱409775778@qq.com,请注明参赛系;趣味报名单(纸质版)于2023年3月25日前送交体育部(教学楼B425),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后不得更改。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径赛项目中的100米、200米、400米采用分组预赛,按百分之一秒成绩取前8名参加决赛(如该单项人数为8人、8队或不足8人、8队时则一次决赛),其它项目均采用分组决赛的办法,如成绩相同,则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一)个人名次(包括接力):
各单项录取前8名,如单项报名不足8人(队)时(包括8人<队>),则减一名次录取,报名不足2人的项目,取消该项比赛。各单项名次按9、7、6、5、4、3、2、1计分,名次并列时,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破校纪录加计9分(一人在同一个项目中破纪录只按最好成绩加分一次),接力项目翻倍计分。
(二)团体名次:
1.男女团体取前3名。团体总分以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20人×100米男女混合穿梭接力(接力按单项名次得分×2计算)得分之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得分相等,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其余以此类推。
2.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各取前3名,按男子、女子在各单项中得分之和分别排列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等,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其余依次类推。
十、奖励
(一)获得男女团体前3名、男子团体前3名、女子团体前3名的单位给予奖励。
(二)获得各单项前8名的个人给予奖励。
(三)获得20人×100米男女混合穿梭接力前4名的单位给予奖励。
(四)第九套广播体操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五)趣味项目同舟共济、拔河、跳大绳奖励前4名,其余各趣味项目奖励前6名。
(六)学生组体育道德风尚奖5名。
(七)各系参赛队按参赛队员总数30:1推荐优秀运动员。
十一、资格审查
(一)各单位须在规定日期前,认真选拔、组织本单位代表队,严格按要求报名。
(二)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学生证检录,并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三)凡参加400米以上(含400米)的运动员须参加体检,通过后方可参赛,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为了端正赛风,大会在报名后、比赛中、比赛后将继续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在报名后或比赛前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比赛资格,并不得补报、更换其他运动员,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并查实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该运动员(队)比赛成绩、获奖名次,并追回奖品,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通报全校;情节严重者停止该单位参加下届校田径运动会的资格。
(五)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大会组委会提交由该单位核批的申诉报告(由该单位领导签字)和缴纳申诉费100元,方可受理,如胜诉则申诉费归还,如败诉则申诉费不予退还(比赛结束30分钟后不再受理申诉)。
十二、附则
(一)报名截止后,一律不得更换或增补运动员。
(二)本届运动会技术会议(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定于2023年4月14日中午12:20举行,地点:教学楼B400。请各单位按时参加。
(三)本届运动会开幕式预演定于2023年4月19日中午12:20在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田径场举行,请各单位按时参加。
(四)本规程未尽事宜,由大会组委会修改补充。
(五)所使用的跑、跳鞋自备,并必须符合塑胶场地要求。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所有。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体育工作委员会
2023年3月14日